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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重点发展现代农业、电子信息(软件)、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生物与现代医药、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形成规模、形成特色。继续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鼓励企业积极争创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对新创建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由市财政科技经费一次性给予每家补助50万元;对技术开发费支出额占销售收入比例达到5%以上、且以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企业的重点研发项目给予一定额度的研发补助(详见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的《德国市高新技术企业重点研发项目经费补助暂行办法》)。